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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idon'treallycare_anymore
Saturday, September 08, 2007
喜欢夕阳,因为那是黎明前的前夕
喜欢简约,因为不喜欢看到事情复杂
喜欢线条,因为很有安全感
喜欢吃,因为觉得有幸福的感觉
喜欢西洋鼓,因为它会赶走任何不愉快
喜欢act emo, 因为很多事情可以伪装
喜欢吃冰欺凌,因为有一种恋爱的感觉
喜欢喝咖啡,因为有苦尽甘来的感觉
喜欢长头发,因为有洋娃娃的感觉
喜欢音乐,因为他们说出我的心声
喜欢高个子,因为觉得那时的世界会比较好看
喜欢画画,因为觉得那是唯一的才华
喜欢变白痴,因为很多事都可以置之不理
喜欢白色,因为认为那是天使的颜色
喜欢看见你,因为觉得你是个天使。
8:04 AM
Breaking the Habit!